嚴禁運送之物品
1. 具危險成份物質 - | 泛指有可燃性、腐蝕性、及爆炸性質。或許你會對於否些物品會何會列於以下的危險物品表中感到疑惑,但通常會被歸於表中的物質都有其理由被認為具潛在的危險性。例如:肥料,在某些特定的環境下便具有高度的爆炸性。 |
酸類 | 滅火器 | 去光水 |
煙霧劑 | 爆竹 | 松香水(油漆稀釋劑) |
氨水(阿摩尼亞) | 汽油 | 油漆 |
軍火彈藥 | 家用蓄電池 | 殺蟲劑 |
汽車電瓶 | 煤油 | 毒藥 |
木炭 | 燈油 | 水池用藥 |
木炭助燃液 | 漂白劑 | 瓦斯筒 |
化學物品 | 上膛槍 | 水肺瓶 |
清潔劑 | 火柴 | 除草劑 |
暗房染劑 | 機油 | |
肥料 | 指甲油 |
2. 會腐敗之物質 - | 在長途的運送過程中,會腐敗的食物是不被允許的,因為腐敗的食物及可能會招來老鼠及害蟲而損壞您的私人物品。 |
冷凍食品 | 冷藏食品 | 植物(室內外) |
已開封食物 |
3. 私人或有紀念意義的物品 - | 歸屬於這一類的物品一旦延誤送達或是遺失會對您造成極大的困擾。因此我們建議您如果有不可取代的物件或是極具紀念價值的東西請盡量以隨身行李攜帶而不要裝入託運的箱中。 |
通訊錄 | 資料光碟 | 照片簿 |
機票 | 財務文件 | 個人檔案 |
車鑰匙 | 保險單 | 研究計畫書 |
車行照 | 退休帳戶、契據、稅單 | 在學紀錄 |
現金 | 珠寶首飾 | 銀製品 |
CD | 保險箱及家裡鑰匙 | 股票基金 |
手機 | 手提電腦 | 結婚相本 |
存款簿 | 就醫紀錄 | |
支票簿 | 長服用之藥 | |
收藏品(硬幣、郵票等) | 私人生活光碟 |